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4月16日,宁波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自然资源部原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钟自然受贿、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对被告人钟自然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钟自然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 经审理查明: 2011年至2023年,被告人钟自然利用担任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原国土资源部总工程师、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56万余元。 2019年,钟自然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将机密级文件交予不应知悉者阅看和保管,情节严重。 法院认为,被告人钟自然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其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均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公开资料显示,钟自然出生于1962年8月,安徽桐城人,曾在原地质矿产部和原国土资源部工作多年,2014年任原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8年自然资源部成立后,钟自然任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党组书记,2022年9月不再担任上述职务。 2024年1月2日,钟自然官宣被查,成为当年落马的“首虎”。同年6月,他被开除党籍。 经查,钟自然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不信马列信鬼神,搞迷信活动;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背组织原则,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职工录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搞权色、钱色交易; 道德败坏; 公器私用,将地质调查、矿产开发等权力作为敛财纳贿的工具,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矿权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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