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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1小时消费2万 涉嫌强制交易怎么处罚?

806人浏览   2024-03-01 23:20:07

导读:【强制1小时消费2万 】近日,一游客跟团去桂林旅游遭遇导游强制消费。且强制要求游客一小时内消费2万元才行。12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经初步核实,情况属实涉事导游已被吊销导游证。这种强制一小时消费两万,是否构成了强迫交易罪呢?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涉嫌强迫交易怎么判刑?


近日,一条“游客在桂林跟团旅游遭导游强制消费”的视频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备受关注。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12日表示,经初步核实,该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赵某某言行基本属实,将责成赵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并吊销赵某某的导游证。

6月10日晚,一条“这个导游好嚣张”的视频中,一名导游正对没有购物的游客喊话,称既然来到了桂林就要花钱,“不管游客图桂林哪一样来的,既然来了,就得马上下车,在一个小时内花两万块钱。”视频在互联网上迅速传播,部分网站评论量达到数万条。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表示,根据调查,涉事方是湖南到桂林的汽车旅游团,共55人,旅游时间为5月30日至6月2日。经初步核实,该视频中反映的涉事导游赵某某言行基本属实,将责成赵某某向游客赔礼道歉,吊销赵某某的导游证,并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除了对涉事导游进行处理外,桂林市旅游部门正对涉事相关经营者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桂林旅游部门表示,桂林市将继续对旅游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开展精准打击,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同时再次提醒游客选择合法、诚信的旅行社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购物和自费项目等事项,切勿选择明显低于游览价格的项目。“不合理低价游”往往增加自费和购物项目,甚至可能会强迫消费,游客注意不要上当受骗。

强迫交易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与一般违法的认定

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这种行为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并不鲜见,因此,本法为了不至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指:促成不公平交易,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多次强迫交易的;社会影响恶劣的;给被害人及家庭引起较为严重后果的;强迫交易严重扰乱市场的;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强迫交易的。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二)交易中认定

本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如果没有这种交易存在,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立即劫取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是抢劫行为,而不构成强迫交易罪。

(三)一罪与数罪的认定

强迫交易罪在实施过程中,因行为人的暴力可能致人伤亡。如果致人伤亡的,尽管在强迫交易罪与伤害(包括故意与过失)、杀人(故意与过失)罪之间有牵连关系,但是不应当以牵连犯处罚原则处理,而应当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罚。理由主要在于,强迫交易罪的法定罪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法定刑期是较低的,可见其中没有包含牵连他罪并以一罪处断的刑期,也就是说,如果遇到牵连犯他罪而以强迫交易处罚时,其三年的最高刑吸收不了他罪之刑,因而如以一罪处断将罚不消罪、依罪刑相适应原则,应当对此种情况作数罪并罚处理。

强迫交易罪怎么判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也是涉及到了四个方面的,就包括主体、主观方面、客体以及客观方面。由此来看,如果行为人是出于过失而进行了强迫交易的话,则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另外,一般主体和单位都能构成此罪,但实际的处罚标准却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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