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检4月22日消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李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李刚出生于1965年7月,四川大邑人,在四川工作多年,担任过巴中市委书记、自贡市委书记、四川省发改委主任等职,2020年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2021年任云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3年,李刚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央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组长。2024年9月,李刚被查。 2025年4月,李刚被双开。
李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欢迎下载“北京青年报”客户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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