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记者 戴敏 通讯员 李雪芹) 近日,在龙岩市上杭县的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一批重53吨的磷酸(食品添加剂)经龙岩海关按照“批次检验”模式检验合格后,准备装车通过海运出口印度尼西亚。去年4月,龙岩在全省率先落地“批次检验”改革试点,一年来,龙岩海关共通过“批次检验”模式监管出口危化品1700批次、货重9.7万吨。 “以往,我们的出口货物百分百都要检验,备货、仓储占用不少成本,还会有检验量大耗时太长耽误船期的风险。”瓮福紫金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尤建忠说。 龙岩海关全面推行试点方案,将同一生产商、同一工艺,并且成分/组分、危险特性一致的出口危险化学品视为同一批次,对于同一“批次检验”的出口危险化学品,在企业首次申报出口时实施现场检验,并按指令要求实施取样送检。 经检验合格后,在“批次检验”周期内,对企业后续申报的同一批次产品可以采取审核相关单证的方式实施验证,不再实施现场检验。 “只要首次申报批次检验合格,后续批次可实现‘即报、即验、即放’,真正做到‘无感监管’,货物通关效率显著提升。”龙岩海关核查科科长胡小林介绍。 “参与改革试点后,我们整体订舱周期缩短30%以上,每年可节省仓储、压车待时等成本约45万元,减少流动资金占用超1200万元。”尤建忠说。 据悉,下一步龙岩海关将按照“一品一策、稳步推进”的原则,不断扩大试点产品范围,将“批次检验”改革红利辐射到更多企业和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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