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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什么情形下,劳动者提前几天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们了解吗

100人浏览   2024-08-03 08:03:34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一方当事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关系的解除方式有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指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作为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什么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呢?

网友咨询:

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什么条件?

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法》第38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26 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律师解析:

根据《劳动法》规定,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劳动者亦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一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种情况,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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