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级,是党的高级干部,那我们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行政级别就是副国级吗?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等副职领导为正部级干部? 其实不然,最高人民法院是副国级单位,正部级架构。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为副国级,是国家领导人之一。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为正部长级,同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其余副院长、政治部主任、纪检监察组组长为副部长级。 最高人民法院设置审判委员会,委员由院务会成员、专职委员和部分重要审判庭负责人组成,专职委员由中央明确为副部长级,授予二级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为正厅级,比如办公厅主任,行政审判第一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政治部干部部部长、执行局局长、督查局局长等,还有第一巡回法庭、第二巡回法庭、第三巡回法庭、第四巡回法庭、第五巡回法庭、第六巡回法庭等派出机构。这些内设机构都为正厅级。国家法官学院、机关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也为正厅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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