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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标准(人民法院诉讼费缴费标准)

100人浏览   2024-10-17 10:45:28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一)财产案件受理费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费。

(二)非财产案件受理费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管辖权异议案件,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知识产权案件

(六)执行案件

执行申请费无须申请人预交,待执行后按下列标准由被执行人负担。

(七)诉讼保全

(八)其他类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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