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多二手房交易中,中介通常都扮演着很重要的角色,他的存在为买卖双方搭起了一个信息的桥梁,也为交易过程提供了一定的监督和保障。但是选择中介服务就绕不开“中介费”,有些人因为想要节省中介费,便想到了在交易中途选择“跳单”。都知道跳单行为可耻,那到底什么是跳单?买房跳单到底违法吗? ![]() 什么是“跳单”? “跳单”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 一般情况下,满足以下3要件就构成“跳单”行为: 一是委托人接受了中介人的服务; 二是委托人利用了中介人提供的信息机会或者媒介服务; 三是委托人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 ![]() 买房“跳单”违法吗? 如果确实构成跳单行为,那就是违法的。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中,首次对不当“跳单”的行为予以规定,确认了实际提供服务的中介人享有报酬请求权,为保护中介方的合法利益明确了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65条明确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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