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讲了诈骗案例,这次我讲一讲诈骗罪的概念、法条和四个构成要件。 概念和法条:诈骗罪是指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隐瞒、虚假等手段,骗取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如下: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犯罪构成:四个要件是主观、主体、客观、客体。 主观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是故意的。 主体是指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具有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客观是指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隐瞒、虚构等手段,占有公私财产的行为。 客体是指在实施诈骗犯罪过程中,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以上四个构成要件都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构成诈骗罪,否则不构成犯罪。 例如:甲和乙是好朋友,甲因缺资金经营药材店,向乙借款30万元。言明使用一年归还。一年后,甲没有马上还款的意思,乙已催款好多次,甲无动于衷,于是乙便找到朋友丙帮忙,乙把甲欠钱不还的情况向丙进行了说明,打算让法院诉前保全,乙让丙告诉甲有人要他的药材,下午给他钱,有乙做保证人,甲信以为真,就将把秘密仓库的贵重药材,价值25万元的货物,被丙骗走了。丙货物到手后,按照乙的要求把货物直接拉到了法院,法院依法进行了诉前查封。 到了下午丙没有付款,甲发现自己上当受骗了,于是到公安局报案,控告乙和丙合谋诈骗自己的货物25万元,请求公安依法处理。 公安就将乙和丙涉嫌诈骗,依法刑拘了。此案检察机关认为,乙丙犯罪嫌疑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客观上使用了欺骗手段骗取了公私财产,主体是成年人没有阻却事由,在客体方面他们侵犯了甲的所有权。符合四要件的构成理论,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起诉意见,没有不符合法律规定公诉了此案。 后由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对控辩双方的不同意见,法院庭审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他们把骗来的财物,直接依法由法院查封了,他们没有获得财产所有权,因而乙丙不构成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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