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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失赔偿?一起来看看吧

697人浏览   2024-06-12 14:54:08

很多时候发生伤害不一定都是在外在身体上体现出来的,更有甚者,心理上所受的伤害比身体上的伤更难治愈。这时的我们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那么任何情况下都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咨询:

哪些情况下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解答:

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1、侵害他人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补充:

精神损害赔偿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利且后果严重的情形和以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人格利益且后果严重的情形。

具体而言,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监护权,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非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犯隐私权、死者人格利益等其他人格利益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侵害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导致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法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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