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政策:
财税[2018]164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 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政策要点解读
1.全年一次性奖金的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财税﹝2018﹞164号规定,中央企业负责人取得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18号)规定的,也可采用一次性奖金的政策计算个人所得税。2.采用次数的限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3.其他名目奖金的税务处理: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5、优惠政策的宽限时间: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收优惠政策有三年的宽限时间。6、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务处理纳税人具有选择权。 财税﹝2018﹞164号明确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按照不并入综合所得的计算纳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三、来个案例解读


案例:某职员2018年入职,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30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4500元,享受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两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 全年计算全年各月预扣预缴个税总额=27480
全年累计工资36万-减除费用6万-三险一金5.4万-专项扣除2.4万=应纳税所得额222000,适用上图20%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16920,
全年合计222000*20%-16920=27480元。

该职员2019年12月发放全年奖金120000元,作二种测算
1、奖金单独计算缴纳的个税奖金120000/12=10000,适用10%税率和210元速算扣除数,应纳个税=120000*10%-210=11790元全年合计缴纳个税= 27480+11790=39270元【全部收入48万,税负8.18%】
注:纳税人在选择全年一次性奖金不并入综合所得时,其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再减除当月未扣除完的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可依法扣除额。
2、奖金与工资薪金合并计算缴纳的个税(1)12月发放时预缴个税:29800元,如下图

关键是理解12月份缴纳个税的计算-
当月工资3万,奖金12万,合计15万。
累计全年收入3万*11个月+15万=48万
全年累计工资36万-减除费用6万-三险一金5.4万-专项扣除2.4万=应纳税所得额342000,适用上图25%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31920,
全年合计342000*25%-31920=53580元。
(2)全年12个月预缴个税合计:53580元(3)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结果:53580元,与预缴结果一致结论:单独计算奖金(个税39270)比合并计算 少交个税53580-39270=14310元